我所林芳律师应邀参与深圳都市频道《第一现场》节目录制
《深圳警讯》是深圳市公安局与深圳广电集团合力打造的一档民生警视节目,2017年1月1日开播至今广受好评,被评为“广东省最受欢迎警视节目”。

高空抛物被称为“悬在上空的痛”,不但对市民群众的人身、财产安全造成极大隐患和威胁,高空抛物行为人也需因此付出沉重代价。为守护好群众“头顶上的安全”,深圳市公安局于今年初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,严防严查严办小区高空抛物违法犯罪行为。
2023年5月11日傍晚,家住深圳市福田区的市民李先生在路过某小区楼下时,听到身后“砰”的一声闷响,转身发现从楼上掉下的一袋水果散落一地,所幸其并未被砸到受伤,便赶紧通知物业,并及时报警。

深圳市公安局福田分局南园派出所接到群众举报后,立即赶往现场开展调查。通过对小区附近的公共视频进行排查和走访目击群众,迅速锁定并成功找到了违法人员陈某某。经了解,事发当晚,陈某某因生活琐事与妻子发生争吵,情绪激动之下,拿起放在客厅茶几上的一袋水果从阳台上扔下,没想到险些砸伤路人。目前,福田警方已根据《治安管理处罚法》对陈某某处以行政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。

林芳律师在此提醒大家:
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市民群众的人身、财产安全,行为人不仅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,还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。
在民事责任方面,《民法典》规定,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。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,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。
在刑事责任方面,《刑法》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,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,情节严重的,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、拘役或者管制,并处或者单处罚金。
此外,根据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妥善审理高空抛物、坠物案件的意见》规定,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,尚未造成严重后果,但足以危害公共安全的,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,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。即如果行为人故意高空抛物,即便没有造成严重后果,也将根据行为人的动机、抛物场所、抛掷物的情况以及造成的后果等判断其行为性质,行为人高空抛物行为将可能构成刑事犯罪并面临刑事处罚。
《深圳警讯》一直紧跟社会热点问题,不仅致力于社会大众普法宣传,更是对有违法犯罪意图人员的威慑。我所律师积极参与公益普法,配合深圳公安局普法宣传,为法治社会建设贡献力量。
林芳 · 律师

暨南大学法学、金融学双学士
暨南大学国际法学硕士
执业领域
林芳律师主要从事民商事诉讼、公司法律顾问等业务,为多家政府机关、企事业单位的日常经营管理事务提供法律顾问服务。曾参与处理多宗民间借贷、股权转让纠纷、买卖合同纠纷等诉讼纠纷,通过参与调解、判决等方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在投资并购方面,作为顾问律师团成员参与某上市企业股权并购项目、内地公司香港上市等上市、并购项目。

